根据卫健委对医院智慧化运营方面的要求,拟对锡山区中医医院智慧化医院系统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要求:
1. 项目名称:锡山区中医医院智慧化医院系统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XSZYY2024008
3. 招标范围:对锡山区中医医院的锡北院区和东港院区提供智慧安全及节能管理项目相关设备及配套软件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后续服务等。
4. 项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中医医院(锡北院区、东港院区)
5. 本项目限价:49万元,本次项目报价包括项目建设的所有相关费用。
6. 服务期: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 供货期(含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3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8. 设备质保期:1年(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履约承诺);
8.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
10.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投标人应在本地设有监控服务中心。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一览表
6.投标报价明细表
7.服务方案
8.服务承诺
9.提供上述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各自装订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包装,并在封袋上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有供应商全称的封口章。
11.至少两个无锡本地相关单位的使用案例。
四、公开答疑会时间:
2024年6月 27 日下午14:00-16:00
公开答疑会地点为:锡山区中医医院锡北院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按要求装订后交于招标办;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下午4:00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锡山区中医医院锡北院区行政楼一楼105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18626087534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